元代的地方保有府州縣的行政區,又在之上設立了行中書省。
其實中書省是中央機關,
所謂行中書省的意義是中央派出重臣到地方監管事務。
這個制度最早在魏晉就有出現,稱為行台。
但是都是臨時機構,多半是國家有難時的緊急措施。
金國將這種緊急制度發揚光大。
設立了六,七個行尚書省。
元朝承襲金國體制,改稱行中書省。
在各地設立了11個行省,成為一級地方政區的定制。
好比行政院在中南東部所設的辦公室。
由於原來的路-府-州-縣沒有完全修改,
造成元的地方上有
行省-路-府-州-縣
行省-路-州-縣
行省-路-府-縣
行省-府-州-縣
行省-路-縣
行省-府-縣
行省-州-縣
等各種體制,但三級制仍佔大多數。
另外是把許多府州升為路。
但是改制的時候常把原來的州名直接加上路,
形成揚州路,廣州路這種通名重複的名稱。
這在原南宋領地上非常普遍。
感覺是種便宜行事的作法。
這在過去的各朝代在州升府的時候,
都會重新命名,不會出現。
(宋朝也出現過利州路,梓州路這種奇怪的路名。
但是此時利州和利州路是同時存在。)
這也代表某某州的州已經從通名變成專名的一部份。
明朝因為中央廢相,中書省不見了。
地方上的行中書省被改名為承宣布政使司。
不過還是稱呼為"行省"。
自此省就變成是地方制度的專有名詞。
另外明朝把元代複雜的路和府合併為府一種稱呼。
但是某某州府這種重複通名的名稱就成為定制了。
地方政區形成下面幾種從屬關係。
省-府-(屬)州-縣
省-府-縣
省-(直隸)州-縣
第二級的府和直隸州約有200個,約1200個縣。
這個制度和規模因為修改得非常穩定
一直到清朝中葉沒有大的改變。
清代後,把四級制中屬州所領的縣取消,
並增加了廳這個單位。形成
省-府-縣
省-府-(散)廳
省-府-(散)州
省-(直隸)州-縣
省-(直隸)廳-縣
的三級制。
嘉慶年間,全國為18省,府和直隸州廳共280個上下。
第三級的縣和散州廳有1500左右。
清朝末年後,因為東北,台灣和新疆建省。
新建省內也增加了二,三級政區。
此時最多有23省,360府和直隸州廳。
1550縣和散州廳。
(當然在1895年,台灣省割讓給日本,
所以清朝結束時剩22省。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